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哪些具体罪名

  金融诈骗罪属于概括性罪名,《刑法》中在金融诈骗罪里面规定了一些具体的罪名,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包括了哪些罪名吗?判断实际行为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那究竟该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一)金融诈骗罪侵犯的是受国家刑法所保护而为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就诈骗罪的侵害对象而言,所有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均是公私财物,从这一角度讲,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但是,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单一客体,而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关系,还同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了国家市场经济秩序。
  
  (二)金融诈骗行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
  
  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保险索赔、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等形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金融诈骗罪的主观因素
  
  诈骗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必须具有非法改变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下列是本罪的两种构成主体:
  
  1、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二、金融诈骗罪包括了哪些犯罪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五)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六)有价证券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七)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一般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七种,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无论是在构成怎样的金融诈骗罪,其实都是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结:金融诈骗罪属于概括性罪名,《刑法》中在金融诈骗罪里面规定了一些具体的罪名,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包括了哪些罪名吗?判断实际行为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逮捕通知书后还有告知书吗?
      一、逮捕通知书后还有告知书吗?没有告知书了;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


·劳动合同可否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否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吗?是可以进行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


·结婚一个月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一个月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


·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吗?
      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吗?一、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吗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能证实租户的身份是否真实,同样租户在租房时也要了解房东的真实身份信息,避免上当受骗。租房流程......


·申请误工费需要的证明资料:
      申请误工费需要的证明资料:(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哪些具体罪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