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在法官的审理下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比较好呢?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有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离婚属于大事,因此当事人要考虑清楚,不能因为一时冲动作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实践中,对于无法协议离婚的夫妻而言,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此时就要搞清楚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毕竟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离婚案件才有管辖权,要是起诉的法院不对,就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
  
  
  
总结: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在法官的审理下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种类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


·公安部非法集资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非法集资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噩梦,这一问题的花样层出不穷,就算我们对该问题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多了,但是部分人还是会想尽各种办法去规避这些问题,最近公安部对非法集资又做出了新的规......


·关于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都有哪些
      受贿是违法的,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不少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他人谋取非法的利益,收受他人财务。为了打击受贿行为,关于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也已经出台,为受贿罪的立案提供了严格的标准......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恢复身体阶段为满足其身体的营养需求而所花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和工伤赔偿有一点的关联,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的劳动法等来规定。下面对于营养费的概念、工伤中......


·民事诉讼状格式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格式怎么写?不只是法学生才会写诉状,在现实生活中,你向法院起诉时,诉状便是司法程序的开始。起诉状不仅是你起诉的依据,也是递交对方当事人要求其履行权利义务的请求书。怎么样......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


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