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社保也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不过有一些人可能在担任公司法人的时候,虽然公司在成都,但是社保区在农村缴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一、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建议还是按企业职工的身份,由单位代扣代缴。1、在该前提下,当事人的社保里的户口性质及类别,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外地农业户口人员)来填列的;2、否则当事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本人的参保类别与户口本不一致的,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3、当事人对此有疑虑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公司法人代表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具体流程如下: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三、公司法人代表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情况
  第一,如果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本公司的职工或劳动者时,公司法人代表不必要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第二,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工作在其他单位,也可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需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四、什么是社会保险?
  
  (一)社保含义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主要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2、再分配的功能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其实这些问题是比较含糊的,因为说白了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交社保的。企业需要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交社保,如果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的话,那么在农村交社保其实是不可取的,建议由企业为自己交纳。不过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不是在职员工的话,那么法人代表在农村交社保也是可以的。
  
  
  
总结: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怎么判定隐名股东合法?
      怎么判定隐名股东合法?公司实际投资人不愿意出资的原因有很多,判断其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主要应依据隐名出资的行为是否规避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


·如果酒后强奸法院怎么判?
      如果酒后强奸法院怎么判?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酒后也算强奸。我国法律规定,凡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属于......


·一、离婚房产价格如何计算?
      一、离婚房产价格如何计算?离婚房产价格应当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计算,清算后可以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


·管辖权的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的地方有哪些?
      管辖权的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的地方有哪些?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


·医疗纠纷涉及什么责任和处罚呢?
      医疗纠纷涉及什么责任和处罚呢?一、医疗纠纷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有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有吗交警已经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的鉴定,不管交通事故当事人签不签字,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