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按规定网络诈骗2万罚多少

  按规定网络诈骗2万罚多少钱?
  
  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看,网络诈骗已成为新形势下犯罪率最高的诈骗形式,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网络虚拟化、分离化、效率化的特征,通过虚拟人物和事件,在异地甚至国外操控,一次性大批量的进行欺诈行为,对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是国家重点查处打击的对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网络诈骗2万罚多少钱呢?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五、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综上所述,关于网络诈骗2万罚多少钱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诈骗金额在四千元以下的才属于罚金刑,对于诈骗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按一千元一个月的标准递增,因此,对于网络诈骗两万元,应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如果犯罪行为人是主犯、惯犯、流窜犯,或者诈骗的钱财无法归还、诈骗次数超过十次的,将重判加刑百分之十。
  
  
总结:按规定网络诈骗2万罚多少钱?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看,网络诈骗已成为新形势下犯罪率最高的诈骗形式,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网络虚拟化、分离化、效率化的特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民法典配偶不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配偶不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了吗?配偶仍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对继承权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继承人死亡之后,由该兄弟姐妹的子女实现......


·一、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如何争取财产?
      一、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如何争取财产?如果能掌握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则在离婚分割财产中必然会处于有利地位。不管是谁直接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可能还更注重保护没有固定工作......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


·未批准复工就复工有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


·逆向行驶拍照原理是什么?
      逆向行驶拍照原理是什么?逆向行驶电子眼抓拍的是机动车辆的车牌号,而后录入数据库进行认定。1、单行线摄像头一般就是拍摄违反单行车辆进入逆向单行车道的,只要被拍到进入就属于违章了。2、违章......


按规定网络诈骗2万罚多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