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一个公司的注册需要很多的资金,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减少注册资金是有一定的特别规定的,减少注册资本有很多的法律程序,首先对于这一意见应该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如果经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的则通过,并且还需要编制公司的财产清单以及资产的负债表等。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程序有哪些
  
  1、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减资决议,并对章程作相应修改;
  
  2、编制资产负债表、财务清单并向债权人发出通知或公告;
  
  3、办理减资登记手续;
  
  4、自登记之日起,公司减资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特别规定,应当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公司的减资涉及到公司的财产权益,所以对于这一行为,应该小心谨慎。相对应的程序也比较复杂。首先应该有股东大会决定,若决定通过还要编制公司的资产债务表以及财产清单。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一个公司的注册需要很多的资金,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减少注册资金是有一定的特别规定的,减少注册资本有很多的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果网络诈骗13万判几年
      如果网络诈骗13万判几年一、如果网络诈骗13万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楼上丢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楼上丢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由于距离地面较远,若高空物体坠落,将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其他的民事主体人身受到损害,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率,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种......


·“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对住改非进行拆迁的,一般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确定,而对居住房进行拆迁的,一般依据房屋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吗?
      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吗?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刑法......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