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孩子的情况范例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孩子的情况范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如果还未生育子女的,只需要就家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就可以申请离婚了,对于已经生育了子女的,就需要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就孩子与谁共同生活、谁来支付抚养费、怎么支付等事项商谈达成合意,并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孩子的情况范例是怎样的呢?
  
  离婚协议书范例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并生有1名婚生女( ,19 年 月 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女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元;
  
  男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女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 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子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男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子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 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 冰箱一台、 洗衣机一台、 空调一台、 家俱一套、 组合音响 一套、生活日用品 件,总计约 元;
  
  银行存款 元,归女方 元,男方 元;运营出租车,作价 元,归女方 元,男方 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 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在协议书中,简要介绍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和子女生育情况、离婚原因和双方意愿表示,其后,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并不得在抚养过程中出现不利孩子成长的违法行为,否则女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费用由女方定期支付并享有探视权,同时,对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双方的责任义务等事项也进行了明确。
  
  
总结: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孩子的情况范例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如果还未生育子女的,只需要就家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就可以申请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


·如果认定为非法融资2023万判几年
      一、如果认定为非法融资2020万判几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非法集资两千万,无论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


·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
      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不然也就成了无期徒刑。需要注意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是十分常见的。那按照规定一般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呢?我们整理......


·被辞退员工怎么样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孩子的情况范例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