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按理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受到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然而现实中,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却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的行为显然已经对孩子的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 子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允许父母一方在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但从原则上来讲,即使离婚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这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表现,当然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协商好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的话,这也是允许的。
  
  
总结:按理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受到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然而现实中,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却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的行为显然已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城镇私人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有些人应该能够知道对于我们现在使用的土地或房产来说,并不是永久的,并且应该会有一定的年限来限制,对于房屋土地的相关联限制是多少呢?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他......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宣告死亡条件?第二十三条【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


·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对他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的话,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应当对被伤害人进行赔偿。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国家是有......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时......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将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处罚呢?......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一、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