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

  一些夫妻离婚后,如果手中有多套房屋的话,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作为父母对孩子的补偿。离婚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是采取赠与过户的方式,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那么,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一、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离婚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离婚房屋赠与过户涉及到哪些费用?
  1、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孩子年龄尚小,则拿到抚养权的一方为法定代理人。其应该代表孩子签署一份房屋赠与合同,然后离婚双方携带房产证、合同等资料缴纳税费,办理公证,然后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总结:一些夫妻离婚后,如果手中有多套房屋的话,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作为父母对孩子的补偿。离婚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是采取赠与过户的方式,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他人行使对抗权时的一种对抗的权利,常见的抗辩权非常多,抗辩权的分类有狭义的解释和广义的解释,而且抗辩权的种类比较多,作为抗辩权一种的合同抗辩权在实......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吗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赔偿费用,应由醉驾人承担,保险公司可以先帮忙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


·
      一,当事人能不能先办理离婚再进行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就离婚问题提起诉讼,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在双方离婚后再次起诉,或者协商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


·公司注册变更协议书范本
      公司注册变更协议书范本众所周知,公司注册变更是需要登记或者签订协议书的。公司注册变更,包括注册资本的变更,注册股东的变更,还有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种种。在现实生活中,注册股东的变更......


·发生同居纠纷怎样处理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发生同居纠纷怎样处理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先上车再买票”现象经常出现,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即开始同居生活,但是最后却没有实现结婚的愿望,反而发生......


·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
      河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标准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的许多土地将被征收,这也意味着部分农民将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但是国家的分配金却常常被截流,那么公开征地补偿的分配标准,......


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