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整个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其实是有各种各样的分项工程组合而成的。因此对于整体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的时候,验收的第一步肯定也是要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其中对于分项工程的质保期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装饰工程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一、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4、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 装修工程为2年。
  二、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三、 国家对工程质保金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根据我国对质保期的相关规定,装饰工程的质保期一般为两年。除了装饰工程以外,像一些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保期必须符合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的防渗漏工程的质保期为五年。为了约束质保期,各开发商还扣押的有质保金。
  
  
  
总结: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整个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其实是有各种各样的分项工程组合而成的。因此对于整体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的时候,验收的第一步肯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一)服......


·医疗纠纷患方因素有哪些
      医疗纠纷患方因素有哪些?一、患者方面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有哪些?1、作为病人及其家属缺乏对患疾病的认识和知识,对正常医疗的不良后果不了解,一旦发生不理想或不尽人意的情况,则容易引发......


·跟团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跟团旅游其实也就是参加旅行社,此时一般旅行社会为旅客实际购买相应的保险,当然费用肯定还是算作报团费里面的。那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跟团旅游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此时该如何申请理赔呢?详细内......


·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如果仍由人类如此得破坏
      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如果仍由人类如此得破坏环境,终有一天我们会自食恶果。环境污染的解决首先要加强行政监管力度,严格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就对环境污染行政责任问题......


·规培结束后被辞退能拿赔偿金吗?
      规培结束后被辞退能拿赔偿金吗?一、规培结束后被辞退能拿赔偿金吗?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


·合同相对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相对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合同相对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