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现在的社会其实在更多的情况下是非常的现实的,即使在夫妻之间也是如此的。有些夫妻在面对夫妻感情和利益之间的选择的话,会决绝的抛弃夫妻感情。本身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就形成了夫妻关系和互相扶持的一种关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只是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处理起来也不同而已。
不客气讲,非常不接受,夫妻有扶住义务,当她处在人生低谷,需要人陪伴时冒出离婚这个词,论情论理都说不过去,尿毒症不是不治之症,透析能够维持生存的。法理上不属于离婚理由。
二、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你应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本院提供下列证据,不能按时提供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伪造、灭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则应承担妨害民事诉讼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二)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四)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五)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忆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带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六)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七)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八)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九)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属外文本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证据来源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需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经我国认可的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收集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查证。申请书应包括查证内容、证据保管单位、部门、证人的姓名、地址、单位行详细情况。
首先婚姻是自由的,结婚离婚,这都是出于个人的意愿。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这是自己的权利。但是要知道,如果仅仅是因为丈夫患有尿毒症就要求离婚的话,这个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这在情理上都是说不通的。除非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感情破裂。
总结:现在的社会其实在更多的情况下是非常的现实的,即使在夫妻之间也是如此的。有些夫妻在面对夫妻感情和利益之间的选择的话,会决绝的抛弃夫妻感情。本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二零一七年农村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二零一七年农村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是不能够忽略了新农村的发展的,我们都知道城市的经济是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的,但是农村的长期落后问题这对于我国的现......
·洗钱从犯判多少年
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
·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合格,用人单位一般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就算能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规定是什么
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也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讲,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即结婚前夫妻一方为婚后的共同生活负了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购置的生活用......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侦查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
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