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看守所律师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依法逮捕以后,肯定都是会关押在看守所当中的。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有规定,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依法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的,所以刑诉法当中就对律师会见作出了相关的要求,律师也是要持相关手续才可以见到犯罪嫌疑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看守所律师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看守所律师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第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及其他违反羁押场所规定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
律师可携带1名实习人员参与会见。所携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第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的,应当事先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会见时应当向羁押场所提交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批准文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
第八条未经羁押场所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第二节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办案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所函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或者走私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在作出拘留、逮捕、延长羁押、变更强制措施、变更羁押场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撤销案件等与案件诉讼程序有关的事项,应当保障律师的知情权。
第十条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律师要求会见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会见或不批准会见的决定。办案机关不批准会见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律师,并说明理由,申请律师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复议。
第十一条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办案机关一般不派员在场。
第十二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下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对其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七)需要了解的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三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解释、说明与案件有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解释、说明与附带民事诉讼有关的民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解释、说明其他处理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十四条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和起诉意见书(含复印件)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场所应当予以安排。
二、看守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刑诉法当中规定,如果说律师要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话,必须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而且需要提交事务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和律师委托书,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公安机关是不允许进行监听的。
总结:犯罪嫌疑人在被依法逮捕以后,肯定都是会关押在看守所当中的。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有规定,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依法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
·2023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当中的重点的项目内容就是关于道路的维修,因为道路维修的话,涉及到一些交通的安全问题,所以非常的重要,如果涉及到道路维修,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征收......
·一、没结婚证有孩子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一、没结婚证有孩子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1、不管有没有结婚证,亲生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2、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区别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区别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两个类型的担保,但是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概念、性质等等其他几个方面有着一定的差异,那么,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究竟有什么区别,......
·违反合同订立原则的法律后果是哪些
违反合同订立原则的法律后果是哪些在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般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违反合同订立原则的人是怎么处理的呢?在实际生活中......
·诈骗定罪需要什么证据?
诈骗定罪需要什么证据?诈骗罪需要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在原告只有一名人证的情况下是很难定罪的,证据需要充分,法律上才会定罪。在人证、......
刑事诉讼法看守所律师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