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婚姻是人生大事,贯彻于普通人的一生。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基本的法律,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之前婚姻法的条款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为此,最高法陆续出台多部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还有对妻子有利的规定,如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说的?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在新婚姻法框架下,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新婚姻法对于女性还是有些有利的地方,比如其规定在女性妊娠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并且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如果走诉讼程序的话,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及女方。对于家庭女性,可以在平日生活中学习些婚姻法相关知识。
  
  
总结:婚姻是人生大事,贯彻于普通人的一生。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基本的法律,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之前婚姻法的条款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为此,最高法陆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疫情期间执业医师不服从派遣构成犯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三十七条医......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缓刑期满后发现的,只处理被发现的单罪,不合并处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3.开发商故意隐瞒所......


·一、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怎么办?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的情况下,应当向司法机关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


·怎么申请借据的司法鉴定?
      生活中,无论是向他人借钱还是借钱给他人,都需要写一份借据,借据上面写清楚双方当事人、借钱的数额、时间等等,这样以后方便还钱或者是要债,但是即使有了借据,也难免有人为了逃避责任,在借......


·在中国私闯民宅怎样自卫?
      在中国私闯民宅怎样自卫?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私闯民宅应该怎么样自卫,对于私闯民宅的自卫必须要根据对方的行为把握好尺度就行了,中国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是: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


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