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尽管我国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十分严格,但是还是有驾驶员轻视法律对于酒驾的惩罚,并且被查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的后果的驾驶员还会被吊销个人的驾驶证,甚至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解答,望能帮到您。一、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处罚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一般可在当地的交通网站查询,但不确保数据的时效性。驾驶证吊销可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后须满两年才可以申请重新领取。这个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间,应当是受罚人到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拿到吊销驾驶证的时间,应当是他到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拿到吊销驾驶证的决定书,并因没有对该决定提起法律救济程序而使该决定发生效力之日起满两年之后。还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重新申领期限是不同的: (一)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醉驾不仅仅是违反《交通法》,它不仅可能对会你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对于他人的安全危害更是无法低估。严格遵守交通法律,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才是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健康的行为,希望以上关于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的解答能帮助到您,同时有一定的警醒作用。
  
  
  
总结: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尽管我国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十分严格,但是还是有驾驶员轻视法律对于酒驾的惩罚,并且被查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怎么算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
      怎么算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


·汽车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汽车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发生汽车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在道路上如果发生汽车事故应该如何处理,这是您一定要了解的。现在您都会给汽车上保险,所以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打架斗殴抓伤的处罚结果是什么?
      对于年轻人来说,不争馒头争口气,往往这口气争着争着就打起了,而且会叫人来帮忙,那么这就形成了打架斗殴了,打架斗殴处罚说轻不轻,说重不重,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那么下面就和本站我们来为您......


·赠与或继承房产要怎么交税
      要交税。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而对于房产继承的遗产税,我国没有开征,现阶段不需要缴纳遗产税。对于......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


·一、 事实婚姻离婚赔偿金吗?
      一、事实婚姻离婚赔偿金吗?事实婚姻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可以主张赔偿金,但需要根据实际的离婚过错情况而定。对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