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般侵权行为是针对特殊侵权行为而言的,一般侵权行为适用一般责任条款。但是实际中很多人分不清楚哪些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有加害行为
  
  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
  
  此处所称的加害行为是一个未经法律评价的行为,对其确定纯粹基于该行为所造成的民事损害后果。从表现形式上看,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以作为的形式居多,以不作为构成加害行为的,一般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
  
  传统民法教科书对这一要件一般以“行为的违法性”或“违法行为”来表述,这一表述方式当然有其合理性,但不够准确。无论是“行为的违法性”还是“违法行为”,它们实际上已对致人损害的行为作了法律评判。事实上,在这里对加害行为进行法律评判并无必要,因为一般侵权行为构成的另一个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才是对致人损害行为进行法律评判的地方。在这里,只要证明有加害行为即可。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此处所称的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另一个要件。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侵权,更谈不上侵权损害赔偿。
  
  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损害系合法权益受侵害所致;二是损害具有可补救性,即所受损害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补救;三是损害的确定性,即损害事实确实发生,并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衡量其大小和程度。
  
  损害事实依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财产损害,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施加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毁人房屋,盗人车辆等行为致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既得利益的损害,如车辆被盗;间接损害是可得利益的损害,如因车辆被盗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
  
  人身伤害,是指由于行为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施加侵害所造成的人身上的损害。人身伤害专指自然人而言,系由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所造成,具体包括生命的损害、身体的损害、健康的损害三种情况。同时,对自然人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导致其财产的损失。如伤害他人身体致其支付医疗费和收入的减少等。
  
  精神损害又称无形损害,主要是指自然人因人格受损或人身伤害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如名誉受不法侵害、隐私被他人不法披露、身体因受伤而致残等。这些都会导致自然人的精神痛苦。与其他损害不同的是,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难以用金钱来衡量。
  
  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加害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但二者毫不相干,则侵权行为仍不能构成。因此,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又一要件。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除须具备上述各要件外,还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必要条件。亦即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时,一般侵权行为才能构成。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个方面,如有加害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这四个构成要件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区分特殊侵权行为的重要表现。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总结: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般侵权行为是针对特殊侵权行为而言的,一般侵权行为适用一般责任条款。但是实际中很多人分不清楚哪些行为是一般侵权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等的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


·民法总则规定紧急避险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紧急避险规定是什么?对于民法总则对于人民来说就是一个庇护伞,在这么多年的实践中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及能解决人们在生活以及工作中的所有问题,同时不仅对于个人有着一定的保护......


·银行贷款个人能贷多少年
      个人贷款能贷多少年需分类看。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单笔贷款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每月的还款能力进行测定。根据不同的银行以及不同的贷款额度有所浮动,具......


·一、租房网签备案影响续提吗?
      一、租房网签备案影响续提吗?租房网签备案并不影响续提,续提的方式如下:1、第一种方法就是短信续提,这是最早的一种方案,本人亲测可行的,续提已经成功到账。具体操作方案如下2、第二种......


·浅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在实践中,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经常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并且都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但是两者又有严格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浅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