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也是需要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而由于此时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因此即使认定构成犯罪也没有对贪污罪的处罚重,而构成此罪也有具体的行为表现,那么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二、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认定挪用公款罪,主要是从挪用公款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上着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体包括: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点: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总之,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做出了介绍。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认定构成此罪的时候,也是需要看实际挪用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的话,那此时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给予公职人员的处罚也是行政方面的。
总结: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也是需要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而由于此时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因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企业员工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有哪些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可以变更企业劳动合同;协议变更是指双方......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发生车祸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那么此时的医疗费应该由谁出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相......
·犯罪嫌疑人的换押证手续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的换押证手续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
·北京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我国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受理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争议问题,所以劳动仲裁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的。就比如说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企业,如果和员工发生劳动争......
·网路购物合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有哪些?
网路购物合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