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一般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而此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自然
购买期房一般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而此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自然也无法取得所有权,并且连房子都还看不到,此时的风险是很大的。而有的人在购买了期房之后又选择将期房出售,那此时期房买卖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期房买卖是否属于违法
一直有当事人纠结于期房尚未竣工、还没有办出产证,这样的房子是不是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即使签订,会不会因为违法而无效呢?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期房限转”是指期房转让不能像一般的二手房买卖那样去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至于期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上海高院曾有书面意见指出:不能仅因卖方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卖方虽然没有取得产证而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对债权进行转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无非是不能办理预告登记而已。
二、期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只要办了公证就有强制执行力,就不能违约了吗?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忌惮于卖方将来一房二卖或者干脆不愿意过户,所以往往会选择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签订买卖合同,认为公证过的合同卖方就不能违约了,即使违约买方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其实这是一个大大的误解,公证(包括律师见证)不过是对合同是否违法、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第三方证明,其不可能起到对合同将来履行情况产生任何约束力的作用,要违约还是要违约,避免不了。2、买方与谁签合同最保险?期房买卖,通常有两种交易模式: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与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即买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完全退出交易,由买方取代原先卖方的地位——这是最保险的期房买卖交易模式,当然前提是开发商原因配合;二是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名为买卖合同,实质却是债权转让合同——这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交易模式。由于期房本身的特殊性,建议买方务必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购置期房。以下文字围绕第二种交易模式中的常见法律纠纷展开讨论。3、重视《债权转让通知书》买方如果与卖方签订期房买卖合同,首先要确认卖方是否已经付清了到期该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约定将卖方对开发商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买方,同时卖方需要出具一份《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因为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4、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为防止卖方在与买方签完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导致买方的置业期望落空,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卖方将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发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保管,此举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5、卖方到时不卖了,买方怎么办?如果卖方在拿到小产证后反悔了,不卖了,这个时候买方怎么办?除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金外,还有其他保障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除了要求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卖方继续把房子交易过户给买方,因为继续履行同样是一项重要的违约责任,它和违约金并行不悖,可以同时主张。本身购买期房的风险就是很大的了,因为可能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最后导致房屋烂尾。而要是又从他人手里购买期房的话,风险其实都是差不多的,至于期房买卖是否属于违法,法律中并没有限制买卖期房,所以这样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我们在此也提醒您,购买期房千万要小心谨慎,不能一味的贪图期房价格便宜。
总结:购买期房一般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而此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自然也无法取得所有权,并且连房子都还看不到,此时的风险是很大的。而有的人在购买了期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一、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
·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雇主拖欠工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劳动仲裁后工资仍然没有支付,我们该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书签发后,......
·对于客户不要发票算偷税吗?
对于客户不要发票算偷税吗?一、对于客户不要发票算偷税吗?这个不算做偷税的。偷税是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按照新......
购买期房一般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而此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自然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