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买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1、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现在,

  一、买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1、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现在,年轻人买房还是要资格的,不是本地的户口,对买房有一定的限制的,不同的城市根据具体的情况实施了不同的方案,比如:武汉目前需要在武汉交满两年是的社保才具备买房的资格,现在又推出了房票买房的方案。
  
  2、是否有足够的首付
  
  有句很悲催的话这样说的,去年的全款买房,变成了今年的首付买房,可见房价的成长是如此之快。因此,有没有足够的首付决定了你是否能够买房。随着国家的不断的调控,各大银行相继的提高了首付利率,在原来的基础上上调百分之十以上。
  
  3、是否有良好的信誉
  
  不要小看了银行的信誉,在当今信誉比金钱更值钱的年代,有没有好的信誉直接决定你能否从银行贷出相应的金额,也直接决定这个房子能不能买到。很多人由于忽略了信誉导致无法从银行贷出钱,要买房只能全款支付,导致很多人望房兴叹。
  
  4、是否有稳定的收入
  
  跟银行借了钱,就要每个月定时定量的还款,因此,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才能支持长达十几年的还款生涯。如果你不能定期的还银行的贷款的话,银行就会收回你的房子,那么你同样是无法拥有自己的房子的。
  
  二、买房合同签订要写明什么
  
  1、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另外还要明确约定房屋的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房型。
  
  2、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如车库、停车场的权、使用权。
  
  3、房款如何支付,在什么时候支付,这都需要进行具体约定,并在合同中注明。购房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收据。
  
  4、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买受人也有权退房。
  
  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房产证的办理。合同中应约定房屋交付后,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建议消费者尽快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2、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
  
  3、标的及质量条款。要问明所要买的商品房位于何处何路几号几层,是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朝向如何,建筑面积及居住面积各为多少。
  
  4、违约条款。应列明一方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合理数额或违约金计算办法。
  
  5、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
  
  
总结:一、买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1、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现在,年轻人买房还是要资格的,不是本地的户口,对买房有一定的限制的,不同的城市根据具体的情况实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在我国如何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在我国如何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一、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马上离职。不过,应该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办理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结清工资。《......


·日本旅游签证可以网上办理吗
      日本外务省此次最先开放的是面向中国游客的单次赴日旅游签证。北京的驻日大使馆最先开始开通受理赴日旅游签证的网上申请,按计划,日本将于明年4月在中国的所有领事馆均开通网上申请服务,这是日......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一、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与债权一样具有物权性。二、留置权的法律效力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民法典......


一、买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1、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现在,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