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以个人财产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等不同情况下,该婚前付的首付买房子离婚归哪一方,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呢?其实谁拥有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要看具体情况,本文将一一介绍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归属的各种情况。
一、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动产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该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支配的范围,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此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3、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便首付款支付方是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其效果仍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说明如上。4、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夫妻双方可以订立协议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其个人工资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二、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况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由国家法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物权的唯一、排他的证明。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房屋登记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是房地产取得、变更、设立的标志。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用个人财产还贷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都属于是夫妻共同所有。
三、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可能让对方以“赠与”的说法反驳。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使得“房子”几乎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具期待价值的不动产之一,也正因为此司法实务中关于房屋产权的纠纷占据了不小的比例,而其中夫妻之间的房产纠纷又占据了很大比例。而且现实生活中的房产纠纷偏偏又是纷繁复杂因此在面对如此重要的财产引起的纠纷时当事人都会不知所措,其实以上关于“婚前付的首付买房子离婚归哪一方”、“谁拥有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只是针对制度上最简单的一些情况,因此建议在参考的同时如果确有疑惑,还是找专业的家庭房产纠纷的律师寻求帮助比较谨慎,通过专业律师的指点通常会使情况产生质的不同,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总结: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以个人财产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等不同情况下,该婚前付的首付买房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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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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