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判缓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缓刑是刑法中的一种刑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结束后,会判处实施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人的行为以死刑,经案件当事人申请,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根据相关刑法的规定,被判缓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相什么是缓刑?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被判缓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缓刑是在社区服刑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你应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三、适用缓刑的对象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
  
  此外,刑法规定不能适用缓刑的有:
  
  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三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四、缓刑的考验期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但就实际情况来说,能被判处缓刑的人,其社会危害性是不严重的,且若其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减刑,即被判处缓刑的人基本不会被再次判处死刑,对于明显有悔过现象的罪犯,还会提前释放。
  
  
总结:缓刑是刑法中的一种刑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结束后,会判处实施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人的行为以死刑,经案件当事人申请,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海南省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是什么
      一、怎么查询五险一金个人账户1、社保个人账户查询(1)可以在参保地社保处查询(当地社保局)。(2)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市话收费)。(3)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先输入本......


·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待遇会改变吗?
      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待遇会改变吗?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待遇可以调岗待遇只要没有特别的约定就不会改变;职工发生工伤后,无论评定级别高低,或多或少都会对劳动者自身的劳动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委托事项范围方面法律风险:委托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项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甚至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失。防范措施:当事人应当在委......


·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该怎么做?
      当今社会,结婚的人很多,离婚的人也不少。离婚也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却不能达成协议时就应走诉讼离婚这条路,那么妈妈该如何在诉讼离婚中得到女儿的抚养权,......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聚众斗殴发生后,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往往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网上通缉,这个时候对犯罪人就有非常大的影响,因为你正在逃捕,一旦被公安机关通缉,只有早......


·发放加班工资要加绩效吗?
      发放加班工资要加绩效吗?加班工资是不加绩效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里包括绩效不合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考核规则可以由用人单位......


被判缓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