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
  
  企业对外贸易备案如果注销,那么对应企业也将失去从事外贸行业资格。那么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以深圳市注销对外贸易备案相关流程为例,以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 ?
  
  
  1、注销迁移范围
  
  已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如因公司取消进出口业务,停业 ,外迁等原因,可自愿申请注销其备案登记,不再经营进出口业务。
  
  2、办理程序
  
  向企业所属区备案机关办证窗口递交书面申请,并交回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备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向来文者出具“收文回单”,并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把其备案登记信息置为无效。
  
  注意事项:
  
  1)、证书已遗失的,需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2)、企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先完成工商、地税、国税至少一项注销手续;
  
  3)、不再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应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取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进出口”相关描述文字。
  
  3、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注销原因;迁移出深圳的还须注明迁入地区等,需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
  
  3)、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5)、提供经营范围中无“进出口”相关描述文字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可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信息查询”中查询并打印,企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6)、企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其他部门已注销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商、国税或地税注销证明均可)。
  
  对外贸易备案申请查询:
  
  企业如需查询备案信息,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企业所属区备案机关(深圳市各区备案机关信息表)查询: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 组织机构原件;
  
  (注: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通过以上文章的介绍。想必您对于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业务的相关流程有所了解。因为不同地区对于办理对外贸易注销业务的规定会有不同。所以我们以深圳市办理注销业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为例,希望给您做一个办理业务的参考。
  
  
总结: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企业对外贸易备案如果注销,那么对应企业也将失去从事外贸行业资格。那么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2023年有什么规定?
      大多数离婚夫妻不欢而散并产生的纠纷大都是在分财产的时候产生的,尤其是价值更高的房产方面,争议就更大了,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对怎么分割离婚房产的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


·签过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签过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


·最高检保障律师辩护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检保障律师辩护权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人民法院要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便律师及时获取诉讼信息。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般由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


·提起民事诉讼在哪里提,有哪些规定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1、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