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方式有哪些?随着社会发展迅速,现代人理财方式日益增多,买卖升值空间大的公司债券也是其中一种,但是现在很多人对公司债券的了解仍旧处于空白状态,对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买卖方式更是一无所知,那么今天我们就特意为您收集了相关资料,为您讲解其中的知识。
  一、公司债券买卖方式有哪些?
  个人要投资公司债,首先要在证券营业网点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等公司债正式发行的时候,就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买卖公司债,只是交易最低限额是1000元。从长江电力公司债的试点发行情况看,采用的是“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券,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认购资金必须在认购前足额存入证券账户。就二级市场交易而言,个人投资者只能在竞价交易系统中进行公司债买卖。每个交易日9时30分,1时25分为竞价系统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时30分、1时30分、13时至15时为连续竞价时间。公司债现券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即實行t 0交易制度。
  二、公司债券买卖有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新公司债分为以下三类:1、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的公司债券,即“大公募”债券。该类公司债券除需满足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以外,债券信用评级需达到aaa级。也即是说,没有达到合格投资者要求(将在下文介绍)的公众投资者,想要投资新公司债券,就只能选择aaa级的品种了,aaa级是国内债券评级的最高级别,可见监管机构为公众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风险规避可谓煞费苦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大公募”债券在存续期间出现债项评级被下调至aaa以下等情形导致降板至“小公募”债券,公众投资者将不得继续买入,已经持有的可以卖出或持有到期。如果“小公募”债券在存续期间债项被上调至aaa,却不能升板为“大公募”债券,公众投资者仍然无法参与交易。2、仅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司债券,即“小公募”债券这类债券,普通公众投资者就不能投资了,那么小公募类债券相对于大公募债券而言,最大的区别就是债券的信用评级在aaa级以下,即“aa ”、“aa”、“aa-”及评级再低的其他债券。3、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即私募债,其特点除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外,另一点就是每次私募债的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交易所对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想投资私募债的投资者需满足交易所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到转让范围受限,流动性有限的风险。综上所述,如果您想购买公司发行债券,首先要到证券营业网点办理一个证券账户,买卖方式跟买卖股票一样,同时需要您注意的是,买卖最低限制是1000元,同时也需要您了解一下公司债券买卖条件有哪些,看看是否符合购买条件,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方式有哪些?随着社会发展迅速,现代人理财方式日益增多,买卖升值空间大的公司债券也是其中一种,但是现在很多人对公司债券的了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涉及股份分割的离婚该如何处理
      从前生活水平还不是很好,夫妻离婚的涉及到的财产分割类型也比较单一。如今,人们的生活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而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不仅仅是对钱进行分割,还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股权等等。那么......


·打架鼻子骨折算轻伤不?
      一,打架鼻子骨折算轻伤不?打架把对方打的鼻梁骨折属于轻微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5.2.5轻微伤a)面部软组织创。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案例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案例是怎样的,如果在北京遭遇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则会很需要这样一份案例作为参考,以此弄明白目前的状况,从而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权益。正在寻找这样一份案例的你就会需......


·一、醉驾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
      一、醉驾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醉驾驾驶摩托车按需要按照危险驾驶罪来量刑处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摩托车在驾驶时和四轮机动车一样,需要携带驾驶证;那么同样的,在交通安全法面前,根据......


·2023无为电信诈骗判多少年
      2018无为电信诈骗判多少年1、对于电信诈骗案件,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2、法律依据: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期满怎么办?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候,都会注意到有些房产具有70年使用权限,有些房产具有40年使用权限。70年产权和4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房产性质不同。很多人害怕房产到期后房子被收回。也有人购买二手房,发现剩......


公司债券买卖条件与方式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