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团伙盗窃罪判刑得多久

目前我国的盗窃现象还是很猖狂的,对于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总是有主犯、共犯、从犯等多人参与作案。这些事件总是让人恨得牙痒痒,那么,关于团伙盗窃罪判刑要多久,有什么其他处罚您有多少了解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团伙盗窃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
  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以上就是关于团伙盗窃罪判刑的基本信息了,团伙盗窃按情节轻重处以三年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四种。希望我提供的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关于团伙盗窃罪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让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民事案件要在多长时间内结案一、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


·公证遗嘱可以反悔更改吗?
      公证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


·没有辩护的要在哪里找律师?
      一、没有辩护的要在哪里找律师?没有辩护的要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法律援助的请求来找律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


·最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土地共分为二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历山、唐镇、万福店、新街、安居、均川、环潭、洪山、长岗、三......


·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咋计算
      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咋计算一、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是什么意思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销,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获得......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他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他不出庭怎么办?法庭不出席: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就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作出判决。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


·谁有权委托刑事辩护人
      一、谁有权委托刑事辩护人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


·法院裁定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怎么样的?
      法院裁定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怎么样的?一、法院裁定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怎么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


·自己做生意赔了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一,自己做生意赔了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及时清除信用卡逾期欠款,避免造成“恶意逾期”(逾期时长超过90天视为恶意逾期)。二,信用卡还不上的后果1.逾期......


·一、再婚前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再婚前的财产怎么分配?婚前的财产是不需要拿出来分配的,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农村宅基地房子,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遗嘱处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