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污染环境罪量刑的规定
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构成“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基准刑的调节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浓度、排放时间、造成的环境污染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增加刑罚量所确定的基准刑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刑。
1.具有《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二十五吨,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具有《解释》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一百吨,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五倍,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具有《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十倍,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具有《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累计时间超过一年,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累计时间超过二年,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具有《解释》第一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减少的支出每增加二百万,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解释》第一条第(九)项规定的情形,数额每增加三十万,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具有《解释》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一百万,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解释》第一条第(十)项规定的情形,数额每增加三百万元,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具有《解释》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一千万,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确定基准刑;
8.具有《解释》第一条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十二小时,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具有《解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十二小时,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9.每增加《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十七)项情形中的一项,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解释》第三条第(一)项至第(十二)项情节中的一项,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10.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从重处罚情节对量刑的调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可累计增加,但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不得高于法定最高刑:
1.具有《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曾因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狩猎、走私固体废物、非法采矿、滥砍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违反国家规定,跨省、市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违反国家规定,向省控重点河流、湖泊、灌溉水渠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5.污染环境行为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
已根据以上情形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www.njLawyer.cn。
(四)从轻处罚情节对量刑的调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相应减少基准刑:
1.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积极实施污染治理,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环境难以修复或修复无实际意义的情况下,已经缴纳生态修复资金或者进行替代性修复,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www.njLawyer.cn。
(四)宣告刑的确定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最高刑为宣告刑www.da64.net。。。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要不要给抚养费?
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的时候很少有母亲会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不过什么事情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女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那么自然孩子的抚养权就......
·已婚贷款买车需要结婚证吗
已婚的需要提供,未婚的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
·未成年刑事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刑事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唤或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2、成年犯罪,由监护人陪着去派出所询问他所犯法,监护人必须在场,......
·检察院能管法院吗
不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两个机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但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处罚标准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
·法院如何确认遗嘱效力
法院如何确认遗嘱效力一般来讲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所有的法律上认定的何方继承人对遗嘱本身是否有效具有很大的争议,......
·怎么才能构成故意伤害?
怎么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
·一、等待工伤鉴定期间考勤怎么算?
一、等待工伤鉴定期间考勤怎么算?工伤鉴定期间的考勤是要给工伤的职工正常记录的。1、工伤都是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是可以不用上班的,但出......
·传销是什么一般会判刑多久?
传销组织是我国最近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传销一般通过非法聚集他人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手段,以获取非法利益。组织传销的人员必须被追究法律......
·非法收养孩子判几年?
非法收养孩子并不一定被判刑的,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非法收养罪。?事实上,关于非法收养,包括符合收养条件而未办理收养登记或者无子女未到法定年龄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