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中介租房怎么收费?

找中介来租赁房屋的,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对于广大租房者来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太了解中介租房怎么收费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中介费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租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各地惯例而定,收取方式也是,有的只向租客收取,有的同时向租客与房东收取。上海的惯例是房东与租客各出月租金的35%作为租房中介费。也有房东与中介商谈后,将房租提高,以免去房东的中介费。北京、广州、深圳的租房中介费一般是租客与房东各付月租金的一半,也就是说租客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租金。但如果是短租,房东可能不愿意出那一半,这时就得租客全付。青岛的租房中介费是一个月房租,由租客全付。
  二、通过中介租房要注意什么?
  现实中有些租房中介常常通过欺诈租房者来谋取不义之财,对于这些行为,租房者除了报警或起诉外,最好事先做好防范措施。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通过友租房经验的人了解公众对该中介机构的评价。2、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3、要搞清楚所租房屋是与房东签订合同,直接与房东发生租赁关系;还是与中介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不与房东直接发生关系。4、签约时要查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证复印,或委托书。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注意中介公司是否与原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原房东允许中介代办房屋租赁手续、并代收房租的条款。因为有可能中介只是把房屋承租下来,并没有告知原房东自己要溢价转租。原房东一旦发现房屋在自己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租,势必会要求收回房屋。这样消费者和中介签署的租房合同将变为无效,消费者最后只能先搬家再去追究中介的责任。5、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关于租房中介费,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因此实践中在计算租房中介费的时候往往是依各地惯例而定,有的情况下只向租客收取,有的则同时向租客与房东收取。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


·偷税漏税的经济处罚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的经济处罚是怎样的?偷税漏税的经济处罚主要是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具体的处罚如下:1、《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如何分配?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如何分配?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


·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该怎样认定 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
      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该怎样认定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但也有一些企业会向其他无金融经营权的企业拆借资金。那么这两种借......


·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如何处理
      诈骗分为个人诈骗和集资诈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诈骗的方式已经不陌生了,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和诈......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地方规定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


·高中学生在宿舍打架怎么办?
      高中学生在宿舍打架怎么办?1、了解事情的严重性,对受伤的同学及时治疗,对当时双方(或几方)加以控制稳定情绪,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及家长取得联系......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有哪些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在日常债务往来中,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当然在我国债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债权合同将一部分债权或者......


·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


·现行公司法规定的适用范围都有什么?
      现行公司法规定的适用范围都有什么?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就是公司法。对于公司法我们您可能都会有点陌生,因为对于我们您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