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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是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等等,但是支票最

支票是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等等,但是支票最重要的作用是支票可以兑现,那么支票兑现金是什么呢?我们为持票人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持票人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支票兑现金
  
  支票兑现金完整的说法叫做支票兑换现金,就是在支票的签发银行兑换与票面金额相等的现金。支票兑换现金,即将支票兑换为现金。无论是客户开给的支票,还是自己公司开出支票的都可兑换现金。支票兑换现金使企业降低成本,减少税收,达到短、平、快的周转效益。
  
  二、支票兑换现金的方式
  
  1、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
  
  也就是说拿到转账支票后,持票人就要将支票向付款人(金融机构)提示。支票一旦被提示后,付款人就从该提示的支票的发票人户头中,支付支票上记载的金额给持票人。
  
  2、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将转账支票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交换兑现,银行将支票带至票据交换所交换,由银行之间处理。这时,付款银行的发票人的存款余额不足时,这张支票就成了拒付支票,会被贴上不能付款的笺条而退还。
  
  三、支票兑现的时间限制
  
  《票据法》第九十二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得,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10天。
  
  四、支票兑现的特点
  
  支票兑现结算的特点概括起来说就是简便、灵活、迅速和可靠。所谓简便,是指使用支票兑现办理结算手续简便,只要付款人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它就可以签发支票兑现给收款人,银行凭支票兑现就可以办理款项的划拨或现金的支付。所谓灵活,是指按照规定,支票兑现可以由付款人向收款人签发以直接办理结算,也可以由付款人出票委托银行主动付款给收款人,另外转账支票兑现在指定的城市中还可以背书转让。所谓迅速,是指使用支票兑现办理结算,收款人将转账支票兑现和进账单送交银行,一般当天或次日即可入账,而使用现金支票兑现当时即可取得现金。所谓可靠,是指银行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兑现,各单位必须在银行存款余额内才能签发支票兑现,因而收款人凭支票兑现就能取得款项,一般是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情况的。
  
  五、支票的记载事项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招商银行案例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1、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2、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3、非法定记载事项:
  
  (1)支票的用途;
  
  (2)合同编号;
  
  (3)约定的违约金;
  
  (4)管辖法院等等。
  
  非法定记载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相信您对于支票兑现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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