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权

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权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利用网络这个虚拟平台进行侵权的不法分子大量存在,尤其是关于名誉权的侵犯。那么,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权,对于网络侵害名誉权,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针对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受害者怎么办。该如何维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网络侵犯名誉权?
   (一)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概念:
  网络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各种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中上载的各种各样的作品,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名誉,并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或贬损的行为。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依照这些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依法受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三)网络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是在网站的主页、聊天室、网络公告牌上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散布、传播虚假的某种事实,或对某种事实随意评论,败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的行为。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空间随意发表言论,如果涉及他人隐私,无异于在公共场所揭人疮疤。在网上大放厥词,不但违背网络规范,而且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非正常行使批评、评论的权利,也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害。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维权?
   (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
  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的解释》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2、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4、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网络是个虚拟平台,对于在这个虚拟平台中侵权时比较难以界定的,所以,法院在处理网络侵权这类案件中,困难重重。如果您遇到网络侵犯名誉权等侵权行为,您可以找网站的律师帮您调解或者打官司,他们会帮您进行辩护,最大程度的维护您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撤销权消灭后救济有用吗
      撤销权消灭后救济有用吗一、撤销权消灭后救济有用吗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破产法......


·民间借贷的纠纷包括哪些
      民间借贷的纠纷包括哪些一、民间借贷的纠纷包括哪些1、借款利息纠纷。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


·有关于醉驾的惩罚是什么?
      有关于醉驾的惩罚是什么一、有关于醉驾的惩罚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


·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应该怎么办一、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应该怎么办《民法典》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罚?目前,由于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一些不法商家明知在食品中添加一些......


·交通事故主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主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


·身份证的相关办理措施是什么样的?
      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证明,现在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有身份证才能办理的,而且近年,坐车也是需要用身份证才能买票的,对于身份证,也是有相应的执行流......


·一房二卖怎么赔偿 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因我国施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屋的取得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因此第一份合同中的买受人都因未进行房产登记而遭受了利益损失。近年来,一房二卖的现象很普......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有用吗?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有用吗?只要加名字,就可以分,具体分多少,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出资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等,这有......


·结婚后卖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当代社会,房子可以说已经是婚姻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