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高铁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被用人等单位侵权时,一般都愿意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保护自己。此外,在我国,劳动仲裁......


·信用卡诈骗催收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本来也是在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错误当初一不小心犯下以后,完全就是有可以改正的机会的,就类似于恶意透支信用卡,其实银行不会在当事人第一次不偿......


·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劳......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


·肖像权侵权的赔偿多少钱
      肖像权侵权的赔偿多少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


·我国诽谤案公诉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我国经济在近年的飞速增长中,逐渐使人们生活富足了起来。但是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仍然不能忽视。比如,因为代价较小且被起诉的门槛较高,在网络诽谤他......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考虑,通常会招揽这些学生,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视为使用童工。那么,使用童工的定义......


·拐卖儿童罪和贩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和贩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一、拐卖儿童罪和贩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


·大连市工伤护理费待遇是什么标准?
      大连市工伤护理费待遇是什么标准?工伤也许是每个企业职工都不想遇到的事情,但是世事无常,有时候工伤也难以避免,而职工工伤之后,企业肯定会进行......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是否对提出时间有要求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是否对提出时间有要求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对提出时间有要求。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


·肇事逃逸指认现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肇事逃逸指认现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指认现场的依据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四十九条,具体法律条文和解释如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