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不填可以吗

在我们现在当下的许多工作起始阶段,企业或者公司可能都会对我们事先进行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而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是否可以不填,这一问题势必关乎劳动者自身的权益,今天我们就和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是否可以不填
  工资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主要条款,不可或缺。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不填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所以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不能不填。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时间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满后不填工资相关说法
  劳动合试用期同满后不填工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一般只要承担行政上的责任(一般来说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于本人来说是没什么用的,除非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给劳动者本人造成了损失,那用人单位就要赔偿。当然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举报。至于工资,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适用集体劳动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同工同酬。这个劳动合同法上有具体的规定的。其实像这样发工资时没有工资单的,劳动者平时要多注意点收集相关的证据,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劳动者平时上班的考勤表、工资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把银行的转账凭条打印出来、劳动合同的保存等对劳动者以后要是有纠纷的话就可以省力很多。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看了以上,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不填写工资数目是一种违法行为您一定铭记在心了,相信如果您自己或朋友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己也有了明确的认识,当然也知道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和途径。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在线,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毒贩持刀拒捕可能涉嫌什么罪名
      8月2日电据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湖南一贩毒嫌疑人持刀拒捕,驾车逃逸将1名群众撞伤致死,另造成一名辅警受伤。警方正全力抓捕在逃......


·销售假药检察院撤诉的原因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检察院撤诉的原因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


·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1、条件不同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内时,死亡保险金才能支付给被保险人......


·新员工入职满多久辞职有工资
      一、新员工入职满多久辞职有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


·强制执行抚养费有效期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如果孩子归女方抚养的话,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男方拒绝履行义务,经协商无果的话,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


·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
      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


·商标侵权一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一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间存在矛盾,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解决。举证责任过重,......


·单方解除合同需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私募基金资格注册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资格注册要求是什么?一、私募基金注册要求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