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专用窃听器材的类型公安部《公安系统普通密码、密码机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安系统使用的普通密码、密码机均由公安部办公厅机要处统一订购、配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机要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密码、密码机的申购、配发和安装。不得擅自购买、使用未经审查批准或从国外进口的密码机。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对于犯罪分子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的行为,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如造成了国家专用窃听器材严重损坏的,或者大量的设备故障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意思?一项工程的建造时间可能长达数年,在这数年间工程质量也不容轻视。对质量的把控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小细......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分类是怎样的?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分类是怎样的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区、各......


·2023开车玩手机扣几分?
      开车玩手机扣几分?现在开车玩手机扣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文字作品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手续?
      文字作品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手续?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


·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不是必然就会属于工伤事故,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确定构成工伤的话,那么之后才会享受到工伤待遇。不......


·残疾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多久
      残疾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多久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我国对于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进行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不仅规定了支付抚养费的情形,还对具体支付数额和支付方式进行的说明。可是人们对此还......


·有没有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
      一、有没有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存在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


·起诉状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状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流程一般,准备还起诉状和证据,向管辖法院起诉就可以了,和一般的起诉没有本质区别,关键在于证据。一般情况,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