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在很多工程进行之前,都需要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讲解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二、工程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相关内容,工程违约责任的合同和一般合同违约规定是大致相同的。在处理上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当双方签订合同后,希望都能履行合同义务,以免造成纠纷。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具体分析,帮助您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认罪认罚了大多数是判缓刑吗?
      一、认罪认罚了大多数是判缓刑吗《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1、搬迁费补偿标准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


·离婚后一般给多少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后一般给多少抚养费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


·一、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否合法?
      一、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否合法?离婚协议概括约定财产是合法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


·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表现
      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表现在我国民法上,规定了抗辩权,是一种义务人对抗相对人请求权而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权利。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有利于民事法律关系......


·取保候审期满可规定自动失效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期满可规定自动失效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取保候审期满会自动失效吗?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抚养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抚养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非婚生子女是其生父与生母共同的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


·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需要问口供?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需要问口供?检察院审查起诉不需要问口供,普通刑事案件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属于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部门......


·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一、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后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