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单位秘密采取的一种方式,员工对于单位的商业秘密是有保守义务的。协议既然是双方进行商议签订的,也是有法律效应的。那么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多久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合同书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3.2 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多久,在相关的法律中,我们知道竞业限制最多是不能超过两年的,在此范围内,用人单位和当事人都可以对时间进行具体的商议,上面还有一份竞业限制合同的范本可以参考。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孕妇能不能离婚?
      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


·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
      一、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


·新证据能够推翻判决与裁定可以上诉吗?
      新证据能够推翻判决与裁定可以上诉吗?新证据能够推翻判决与裁定的是可以上诉的,可以先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会审核是否符合再审程序的。再审申请人......


·过户费都是买方付吗
      一般由买方付。房屋过户费是指营业税,个税,契税。可以双方商议,一般由买方出。国家规定各付各税,买卖双方都有的。但通常现在卖房的都要求买家承担......


·想要离婚怎么提交离婚诉讼?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必然结果,但正常的离婚夫妻双方约好时间,带齐全离婚资料,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在离婚前存在纠纷,且无......


·法院怎么判定分居时间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与结婚一样,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并非是以单方的意愿为基础的。当然,经过双方确认同意的方式是离婚最为迅速的方式,......


·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域名权和商标权冲突的表现形式: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


·民事诉讼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民事诉讼诉讼标的额是什么?就是诉讼纠纷中的标的物的价值情况,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与房产证什么时间拿下来无关系!主要是购房款属于婚前付款的,不管是全额付清房款还是按揭付款,那些付款凭据保留......


·传销罪追赃回来的赃款怎么处理?
      早些年,我们常常听说某地破获传销案件,端掉传销据点等新闻,传销于公众而言就像社会的毒瘤,让人一旦陷进去,就再难出来。近几年,我们很少听到传销......


·死亡抚恤金提存手续如何办理?
      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导致死亡,企业会支付丧葬费、死亡抚恤金等。如果属于工伤,还会按照工伤保险支付赔偿金。通常,领取职工死亡抚恤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