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受理债务纠纷后发现出借人和担保人修改借条怎么办

法院受理债务纠纷后发现出借人和担保人修改借条怎么办1、法院受理债务纠纷后发现出借人和担保人修改借条可能会按照虚假诉讼罪来判处案件的原告承担刑罚,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2、怀疑借条被修改了可以起诉处理,情节比较轻的,一般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依照《刑法》规定来量刑。3、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你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二、借条被修改担保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担保人只对特定的借款担保,借款变动的,处取得担保人同意的以外,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人书写的借条一般由出借人来保管,在保管的过程之中,若是没有得到债务人的认可,不得擅自实施修改借条的行为,否则一旦此行为被发现,可能会导致修改后的借条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样的
      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样的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样的?一、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第一条【被保险人同意的形式】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


·协议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协议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辞退员工补偿不包括保险,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人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


·一、起诉抚养费的有效期有规定吗?
      一、起诉抚养费的有效期有规定吗是没有的,随时都可以起诉。孩子是被抚养对象之一,也是重点被抚养对象,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生活来......


·平顶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平顶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平顶山作为河南省中部的一个重要城市,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出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政府征地的需求也不断攀升。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公民研究制作的软件必须登记了著作权才能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到相关部门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不仅需要申请人提供完备的材料并按照......


·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有哪些行为?
      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依据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对于携带器械还债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传染病源进入法庭,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法庭工作人员,毁坏损坏......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公证?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公证?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


·违法招投标刑事责任是什么?
      违法招投标刑事责任是什么?违法招投标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


·资源税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资源税优惠政策是怎样的?一、资源税优惠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纳税人开采......


·一、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是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企业应该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通知,或支付一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