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借条不是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因为我们国家法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借条上一定要写还款的时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应该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的三年内。借条中的归还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有约定的就写,没有约定的就不写。实际生活中,不少人对借条是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对于此,债权人(出借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履行其还款义务,但是需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准备期限。诉讼时效期间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在诉讼有效期内,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其的还款义务,如果在有效期限内债务人拒绝或者拖欠归还欠款,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随时起诉债务人,但一定要在有效诉讼期内起诉,否则很有可能丧失胜诉权。二、借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借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是有债务人撰写并且签字盖章,说明债务人欠下应对债权人归还的借条上的金额。借条是指借个人或者国家的的现金或物品时需要写给对方的书面凭证。债务人将所欠金额归还之后,双方的债务关系解除,那么债务人可以撕毁或者作废借条。借条一种凭证性文书,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商务方面。以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借条是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证明债务人欠下债权人借条上注明的金额,对于借条上的归还日期,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写的话债权人一定要书写清楚,只有书写规范,日期明确,才能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无论多么亲密,在我们借钱给他人的时候也一定要打上借条,并且规定好还款的日期。如果借款的时候不打借条那么我们就会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在受理借贷案件的时候,需要原告提供相应的书面借条,没有书面借条的,也必须提供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发生的证据,如果没有事实的证据,那么债权人将会承担败诉的危险,所以在发生借贷关系的时候,借款人应该主动书写好相应金额的借条并签署相应的签名、约定,包括约定有归还日期的,也要写,避免债券纠纷的发生。出借人也有义务提醒借款人签署相应的借条,让遇到特殊的情况,借款人无法当场签署借条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借款现场有第三方的人证,并且在借款后补上相应的借条和约定的具体内容。在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时候,还款应该注意要收回原来签署的借条或者销毁原来的借条。如果出借人说丢失或者损坏了原来签署的借条的话,还款人应该要求出借签署相关的收款凭据,证明还款人已经归还了当初的借款,作为借贷关系结束的依据和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当中,最常见的就是借条,借条当中内容是包括由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还有就是借款的金额和具体的支付方式等等,至于还款的具体时间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没有确定也可以不写还款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由于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企业要想使用土地,得拿到土地使用权。从大的方面讲,企业取得使用权的途径有出让......


·去人家家里收账犯法吗
      不违法,债权人上门追讨债务,是法律允许的行为,是债权人的正当权利,但债权人追讨中应把握尺度,避免出现触及法律的情形。如果是强行进入债务人家中......


·网贷逾期未还会起诉吗
      网贷逾期未还会起诉吗,会有什么后果?现在网贷已成为生活的流行标,年轻人在享受网贷快捷方便的同时,却没有做到及时还款。虽然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操作......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超车怎么划分?
      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若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则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譬如,根据我国《道路交......


·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以及在结婚之后的债务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很多人不懂得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以及正确的处理方式......


·累犯能判醉驾缓刑吗
      不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质权是质押权人的一种重要权利,随着质押行为的产生而产生,并根据实际有很多具体的分类,质押权人为了保障自......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


·是否需要员工签字了?
      是否需要员工签字了?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三十六......


·行贿与索贿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般在有行贿的时候,往往都是存在受贿的行为,而法律中也将行贿罪与受贿罪规定为对向犯。而实践中,也不排除国家工作人员主动索贿的情况出现。那您知......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相关赔偿达成了一致的话,建议最好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