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故意伤害致死的基准刑是怎样的

说到故意伤害致死,相信您都会觉得犯罪者的行为太过于偏激吧,但是他的做法是终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致死的基准刑吗?其实,在《刑法》等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1、事故责任大小;2、受害人的户口性质3、是否还有扶养人以及当地具体经济状况等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较多,计算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请保留此电话,可长期咨询。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其中包括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
  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故意伤害致死的基准刑方面的知识,包括量刑标准等等,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故意伤害致死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的痛苦是非常大的,如果您遇到这类问题,建议您不要一直沉迷在痛苦中,利用法律的武器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公证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合同公证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一、合同需要公证吗?1、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


·
      一,交通致狗伤是否为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父母死了没有遗嘱的怎么处理
      父母死了没有遗嘱的怎么处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


·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签?
      我们要租房的话,按照规定要通过中介公司来完成,中介公司为双方房屋租赁服务,并收取一定中介费。那么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样的?签署的时候有......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程序
      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走两种程序,分别是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行政认定是相关企业向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商标异议复审、无效案件可向商标评审......


·外资能买私募基金吗
      外资能买私募基金吗?以下是外资能买私募基金的主要规定和依据。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月5日发布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合同违约三年时效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三年时效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所以合同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一、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


·大家都听说过酒驾
      您都听说过酒驾,不过有的朋友可能不知道酒驾有分2种,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看到名字就清楚了,醉酒驾驶肯定比饮酒驾驶要严重些。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的用处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用处是什么?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