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最新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非法收购、倒买倒卖、走私黄金情节严重的,均应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贵重金属罪本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其对象是黄金、白银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走私贵金属罪的情节怎么认定?非法收购、倒买倒卖、走私黄金累计五十克以上的,一般可视为数额较大。非法收购、倒买倒卖、走私黄金累计五百克以上的,一般可视为数额巨大。非法收购、倒买倒卖、走私黄金累计二千克以上的,一般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投机倒把、走私黄金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在量刑时,要把数额和其他严重情节结合起来认定。对从外地流入产金区进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走私黄金的犯罪分子更要依法从重惩处。三、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3、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所述,走私贵金属数额较大的,触犯刑法,比如走私黄金五十克以上,白银五百克以上的,构成走私贵金属罪,对于既遂的犯罪分子,法院判刑的标准是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对应量刑是五年以上徒刑。法院还会没收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并判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对有关行政处罚案制度有些疑问,人们普遍认为的是法律距离我们很遥远,违法犯法是......


·员工旷工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员工旷工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员工旷工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


·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如何解决?
      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如何解决?一、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如何解决?1、协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


·“当租售同权”的概念第一次出现时很多人对租售同权感到疑问
      “当租售同权”的概念第一次出现时很多人对租售同权感到疑问。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以及租售同权要有什么条件?2017年这个概念正式面向群众。租售同权望......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可以不?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转移离婚财产行为可以不?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二十九条规定,......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涉及到的手续、流程是比较繁复的,因而造成了很多离婚夫妻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无法协......


·监视居住的期间折抵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


·樱花园是属于一种产业在
      樱花园是属于一种产业在,在当今这种农业园林备受人们喜爱。所以也就有了樱花园产权置换以及其他的一些园林交易。这种直接以产权来进行交易的方式与其......


·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
      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一、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三种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三种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三种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哪些证据材料是不合法的
      哪些证据材料是不合法的证据的搜集是很重要的,现实中有的时候是由当事人自行搜集证据,有的时候也可以申请司法机关搜集,但不管是由谁来搜集证据,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