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变更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哪些可以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哪些可以变更合同? 一、可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
  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二、变更合同范本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整理的有关于变更合同范本的一些知识,从中不难发现,可变更撤销的合同的知识,以及法律规定,在维权方面可以借鉴。最后的变更合同范本也是可以给读者们学习,其中的细节都是需要注意的,以及相对应的格式,都可以作为借鉴。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疑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最高法非法集资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一个广义、复杂的概念,在刑法中就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推销商品货物、参与企业生产......


·认定违章建筑的是哪一个政府部门?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的认定,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必须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涉黄刑事案件怎么查处?
      涉黄刑事案件怎么查处?应当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来判决处理。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吗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吗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


·因商品房降价能够退房吗
      因商品房降价能够退房吗城市中的房价增长过快的情况下,政府往往就会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以此来降低房价。但有的人恰好就是在降价之前购买的商品房,......


·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一、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


·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什么?
      一、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什么?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主要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


·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吗?
      一、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吗?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


·公司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打架这个这个行为一般都是当事人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的打架的发生,如果在用人单位中出现打架的行为,被公司开除了,这个行为是否是合法的行为......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一、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根据......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原合伙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