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的借条有效吗?
一、以房抵债的借条有效吗?
以房抵债的借条无效,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房屋抵押合同签署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以财务作为抵押向债权人抵押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也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规定表明,凡以上述物品作为抵押物的,物抵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抵押不生效。对于法律未明确要求登记的,则不经登记合同也能成立。
三、抵押物未登记如何清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清偿:
1、抵押合同都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总的来说就是,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优先受偿,未登记的被视为是一般的债权债务,按债权比例受偿。
若是在建立债务关系的时候,债务人用自己的房地产做担保,在担保合同签署之后,是需要带着担保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的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的抵押手续的。若是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没有能力还钱,此房屋就有可能会被法院拍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杭州市他项权力注销在哪里办理?
杭州市他项权力注销在哪里办理?一、杭州市他项权力注销在哪里办理?杭州市他项权力的注销手续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办理注销登记时需要......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举证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生活中个人债务纠纷极其常见,想要获得胜诉,就得举证。举证说难不难,每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都会简单举证证明别人有过错;但举证也不容易,因为只......
·合同法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条文有哪些
合同法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条文有哪些?《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还能无罪吗
视情况而定。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说明犯罪的基础证据还是有的,理论上来讲律师辩护无罪比较困难。可否可作无罪辩护,需要结合事实上的案情来作有效辩护......
·医疗事故伤残的鉴定如何赔付
?
医疗事故伤残的鉴定如何赔付?一、医疗事故伤残的鉴定如何赔付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一、工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工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土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
·民法总则法律条文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律条文有哪些亮点?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我国最新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于在前......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便是公司增资,不过每个公司增资的时候都会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