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
  
  一、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以,正常签订的居间合同不是诈骗。只有满足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合同才是诈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居间合同如何签订
  
  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的日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做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的解答,综上,我们可以认识到,签订居间合同本身肯定不是一种诈骗行为。只是有些人利用他人不知道的关于居间合同的只是或内容而去“诈骗”他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予以警惕。只有对居间合同本身有个全面的了解,我们才能更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起诉信用卡诈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起诉信用卡诈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


·多少钱算是集资诈骗罪?
      我们知道,个人或单位如果需要集资是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的,如果不具备集资条件而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同时,如果使用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非法......


·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


·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收入吗?
      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收入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买卖各种商品,在这些商品上总是会有商标,我们买卖这些东西,是行使使用权,那么当商家需要转让商标......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公司债券越来越多,其种类也是层出不穷。但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只有两种,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一、一方瘫痪另一方遗弃违法么?
      一、一方瘫痪另一方遗弃违法么?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但是,要......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


·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要多久出具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是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在进行认定之后,如果双方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谁优先?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谁优先?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订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


·挪用资金罪判处一般多久
      挪用资金罪判处一般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