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本罪与本罪转化罪或者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下列行为的,应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
  
  (3)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
  
  (4)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
  
  有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应当按照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和(或)故意伤害罪和(或)侮辱罪数罪并罚。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即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并没有强迫其与自己共同生活,当被买妇女要返回原居住地时,行为人未强行阻碍。
  
  (2)被买妇女与收买人已经成婚,并愿意留在当地与收买人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对收买人应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这里的不阻碍对被买儿童解救,是指当被害人的家属或有关组织或部门得知被买儿童下落,前去领回被买儿童时,行为人没有强行阻拦。
  
  我国法律上明确对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对于相关违法事实的处理上,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的后果和造成的影响来办理的,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还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确认是否存在从轻处罚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不少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被认定为犯罪的话,那么就要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究竟行为人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本文......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就必须送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专利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


·债的转移的种类有哪些?转移方式及成立要件是什么?
      面对负债问题时,有时会出现债的转移的情况,通过债权债务的转移,来达到某种目的。那么债的转移的种类有哪些呢?其转移方式以及成立要件是什么?对于这......


·现在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在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有期限就涉及到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员工有没有和企业进行续签的话,是......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一、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轻伤二级要28万赔偿是否合理?
      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产生肢体冲突的情况在所难免,有些人由于一时冲动对他人的身体造成损伤,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


·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
      类别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形式依据发布日期一、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授权部门或......


·南京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
      在日常生活中都离不开身份证,不管干什么都会用到。我国居民的身份证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身份证到期就得即时进行办理,否则就可能会会影响我们的日常生......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一、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公证......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