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是应该怎么样的

走私罪的判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民法典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就是在继承中存在争议的财产,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


·劳动者个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有的时候单位因为不想承担责任就一直拖延进行认定,......


·驾驶校车超员有哪些处罚规定
      随着我国的交通事业的发达,我国的各行各业的交通使用率也在逐年上升。校车作为一个接送学生的特殊车辆,近年才使用在我国的学校中。那对这种车辆的超......


·法人代表民法总则限制规定是什么?
      法人代表民法总则限制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法人代表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公司人物,在公司的主要人物中法人是重要的一位,法人代表具有的权利是比较大......


·对于新三板股票怎么买卖?
      对于新三板股票怎么买卖?新三板市场是国家为了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而做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证监会方面,国家也要求其由审核制度改为更加容易的......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
      经由站名及线名:     国家计划    号货物  准于 月 日搬入     承运人→起运站港→到达站港→收货人   运单(  )字第  号......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多少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各方面利益所进行的一项政策,征收土地之后给土地原有者一般是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也是一种常见的操作......


·什么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下列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只要是符合下列条件的销售的,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


·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一、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损害结果的举证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子被拍卖租客的权益会受到侵害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子被拍卖租客的权益会受到侵害吗?买卖不破租赁房子被拍卖租客的权益会受到侵害,根据民法当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关系存续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