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上市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样办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部分股东不继续投钱怎么办
      可对增资方案进行调整,由其他股东认购此部分被放弃的增资股权。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


·法律规定的兼职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兼职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是什么?一、法律规定的兼职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是什么?《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概念第......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我国的土地归集体和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并且,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


·一、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赔偿吗?
      一、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赔偿吗?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是要赔偿的。若员工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算作工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


·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履约保证金是什么?一、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


·春节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现实工作中,只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不管是在什么时间段加的班,此时员工都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但我们发现经常出现单位安排加班之后不给......


·一、房子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办?
      一、房子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办?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


·管辖权移送后法院不退诉讼费是正确的吗?
      管辖权移送后法院不退诉讼费是正确的吗?正确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移送案件时,诉讼费用一并移交到接收的法院,如果是刑事案件移送的,......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行吗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行吗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大家都知道的是购买房屋的话
      您都知道的是购买房屋的话,不仅需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而且必须在我国某个区域内具备一定的条件,因为比如说像上海这种大城市,如果要购买房屋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