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一、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是什么
  
  1、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
  
  申请仲裁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在职期间随时可以申请,辞职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其它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都为一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例如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支付工资的凭证如工资条、工资卡,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工作证、服务证、同事证言、与单位负责人的聊天记录、聘用解雇电子邮件往来等等,都可以考虑作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请书内容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的事项、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2)证据材料及其清单。证据材料清单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领取的,可按要求进行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明。记得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要从单位手中拿到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等网站可以查询到工商局登记的工商信息,找到后打印下来即可。
  
  4、申请步骤
  
  收集证据——准备申请书——找对劳动仲裁委地——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要离职才能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在在职期间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在申请形式上要采取书面形式,按规定式样提交申请书,并且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此外,也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自已选择仲裁委员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挂靠人是否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借用被挂靠企业资质承包了案涉工程,无论从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是案件实际情况来看,被挂靠方都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法律规范,对于那些不再适用的规定也会加以修正。租售同权政策就是新颁发的一项规政策......


·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司法机关的审判和任何一项决定都是庄严而肃穆的,司法机关人员如果决定对涉案的物品进行扣押或者对财产进行冻结的话,是经过法院的同意和批准以后......


·有证交通肇事一死一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证交通肇事一死一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交通肇事一死一伤的法律后果,有可能是面临三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在当今时代,一提到工程质量,想必您心里面都非常清楚,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要求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各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的......


·病假的期限是多久?
      病假的期限是多久?一、病假的期限是多久?企业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


·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一、女方不愿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不愿付抚养费怎么办?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第二,对......


·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结合犯有哪些内容及特征有哪些?
      近年来社会中犯罪率越来越高,各种犯罪形式都普遍存在,结合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十分的陌生,不知道什么是结合犯?结合犯有哪些内容以及结合犯的规定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