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被继承人的公产房能立遗嘱吗?

被继承人的公产房能立遗嘱吗?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不能立遗嘱,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二、公房继承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实际。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在当代的社会发生继承的时候,首先必须是属于当事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如果是属于公产房,那么不能够按照法定继承,完整继承。主要还是因为这类型的房屋是没有完全的产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1.在我国,对于其他人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完成创作之后就可以对作品申请相关的著作权,一旦著作人拥有了法律上面认定的著作权,其他人就要尊重该著作人......


·2023丧假法定有几天?
      丧假法定有几天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除外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除外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下终局裁决的规定是劳动仲裁法当中规定某一些情形之下所作出的裁决应当是终局裁决具体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裁决吗?劳动争议裁、审关系的上述特征,将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施行而发生非常重要的改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


·一、?
      一、有哪些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内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有风险吗?
      我们都知道现在买房子基本上都是抵押贷款,然后会有一个房屋他项权证,那么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有风险吗?顾名思义,房屋他项权证是除了房主或者房产证上......


·公司法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是规定我国公司一切行为准则的法律,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活动都要在公司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国有企业董事......


·买卖合同连续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连续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买卖合同连续履行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4年制定,之后历经两次大的修订,如今实施的是修订之后的版本。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国家赔偿法都有哪些内容吗?对哪些方......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


·离婚后农村财产分割诉讼时效要多久?
      一、离婚后农村财产分割诉讼时效要多久?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