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什么变化?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什么变化?
  
  一、试点实施前的销售额超过标准也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举例:某建筑企业于2016年1月成立,截至2016年4月30日,累计销售建筑服务营业额为500万元,根据公式,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500÷(1+3%)=485.44(万元),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暂不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二、应税销售额标准均按差额征收前的金额计算。
  
  公告规定,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后,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因此,无论是试点实施前,还是实施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与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均按照差额征收前的金额确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公告规定,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试点实施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四、试点实施前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不需重新认定。
  
  公告规定,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比如,营改增前某贸易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一般纳税人6%税率计征增值税,即使其金额未达到销售服务500万元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
  
  五、未达到标准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
  
  公告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比如,某建筑企业,试点实施前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的标准,但接受服务方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该建筑企业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项目计算。
  
  公告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举例:某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年应税销售额为40万元,提供代理服务收入为200万元,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其他纳税人标准为80万元。该贸易公司虽然总销售额超过了80万元的标准,但其销售货物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标准,因此可暂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起诉离婚没有交费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法庭在审理生活当中民事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向原告方收取一部分的诉讼费用的。尽管最后这笔诉讼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肯定前期是需要原......


·协议离婚都带什么手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
      协议离婚都带什么手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


·成立累犯能不能判缓刑?
      成立累犯能不能判缓刑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死不认罪证据不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您都知道,凡事是需要讲求证据的,比如说在进行一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时候在判决一个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有罪的话,是肯定需要由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


·税务实名认证怎么办理
      税务实名认证需要办税人员前往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国税局)去办理。需要的资料: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公章。2、办税人员......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


·玩忽职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怎样的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


·车祸后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车祸后证据应该怎么收集一、车祸后证据应该怎么收集1、人证要找目击者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


·如何申请中国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
      如何申请中国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在诉讼过程中,律师由于具备了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丰富的诉讼经验,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利益。但实践中会有一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洁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乘客在机场打人会受到什么处罚?
      乘客在机场打人会受到什么处罚?乘客在机场候机厅打架处罚一般都是根据打架的严重性处罚。一般都是拘留和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