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共同人如何分割共有物?

对于共同人如何分割共有物?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进行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对实物造成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即共有物的分割可以以下几种方式:(一)实物分割如果共有物为可分物,分割后无损于财产的价值,这时可以按各共有人的份额对实物进行分割,使各共有人分得其应有部分。(二)变价分割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即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如一幅古画、一头牛,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的份额取得共有物的价款。(三)作价补偿如果共有人中有一人或数人愿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作价,除自己应得部分外,按份额补偿其他共有人,从而取得全部共有物的所有权。二、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有哪些?1成立的原因不同.以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共有人之间有人的结合关系.2权利的享有不同.在按分共有,按应有本分享有所有权,即使用收益;在共同共有,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原则上因经全体同意,才能使用,收益.3处分应有部分不同.按分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共有部分.4分割限制不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分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合同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外,可以随时请求分割.5共有物的管理不同.按分共有,除合同另有约定,一般简单修缮和保存可单独为之,改良行为,须共有人过半数,或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共同共有,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6存续期间不同.长期;暂时.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人分割共有物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一般共同的财物就会按平均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可以进行实物分割,也可以按价来进行分配,这样在处理的时候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确实处理不好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进行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条件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3000元以上的应立案。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认定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就可以......


·房屋续租是否要再签合同?
      房屋续租是否要再签合同?要续签合同为好,按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如果不续签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也能继承,代为人对被继承人本身就没有赡养义务,代为继承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代位......


·我国法律之中换押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之中换押是什么意思?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押的未决犯的关押手续。在中国,根......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


·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30日是否失效?
      购房者办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会将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凭借他项权证拥有抵押权。这个证是很重要的,都是由房管局出具,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30日......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检察院扒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扒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扒窃就是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


·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
      有的夫妻离婚是以分居的方式进行的,而这个时候并不是说夫妻有过分居的行为,那么法官就会判决离婚,还是要符合了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才行。此时就会要......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网络名誉权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网络名誉权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动有关某一行动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摘要:须有......


·怀孕后期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
      怀孕后期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