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持刀吓唬他人如何处罚

持刀吓唬他人如何处罚
  
  一、持刀吓唬他人如何处罚
  
  持刀吓唬他人,会受到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持刀没有伤人如何定罪
  
  1、持刀伤人的话要看行为人是有故意杀人的故意还是故意伤害的故意,持刀未伤人的,如果是有伤人的故意则可以定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处理,如果是有杀人的故意则可以按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从之前的文章介绍中我们知道,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或裁定书内容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是不是就意味着......


·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
      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当人们买了新车时,首先要为爱车投保险,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


·一、 法律规定重婚罪谁有权起诉?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谁有权起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重婚罪是由配偶起诉的,但由于重婚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是可以由他人起诉处理的。根据《民法......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


·被骗了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是什么?
      被骗了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是什么?一、被骗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一、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子女的赡养义务跟老人给不给财产没有关系,即使一分钱不给,女儿也要尽......


·提前催款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吗?
      提前催款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吗?我们知道,在合同存续的期间,双方当事人都是拥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力,假如我们估计对方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债务......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的什么数额可以定罪?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的什么数额可以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


·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否超过规定期限?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在评定工伤等级之后,社保部门会根据该等级作出赔偿。鉴定机构在对受伤员工进行鉴定之后会出具一份工伤认定......


·8000w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8000w注册资本交多少税?8000w注册资本,交税为:8000W乘0.05%=4W元。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从价计税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