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强奸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强奸犯罪

强奸罪犯罪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暴力手段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最后都会造成女性人身受伤,对此,我国法律对强奸罪的处罚就相对要重一些。那到底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呢?我们带来强奸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强奸罪量刑标准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量刑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恶劣的强奸罪量刑标准;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二、强奸罪怎样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在对强奸犯罪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对犯罪情节作出一个认定,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其中一般情节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严重的话,最高可以处死刑。关于强奸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是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意思?根据国家规定,出售房屋时需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缴纳的税率按差额的20%缴纳或全额的1%缴纳,差额20%就是现成交价(评估价)......


·拖欠信用卡还不上会坐牢吗
      拖欠信用卡还不上会坐牢吗本来信用卡欠款是有可能判刑坐牢的。欠款本身和坐牢不挨着。欠信用卡钱不还,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就会涉......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的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是很经常能够见到的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的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是很经常能够见到的,这时候很多企业的方法就是申请企业破产额的决定,这时候就是宣布这个企业不再经营下去......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怎么确认是工伤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


·违章罚款去哪里交,醉酒怎么办?
      违章罚款去哪里交,醉酒怎么办?在生活中,开车的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更好的维护交通的秩序,保证行人和其他驾驶员的安全,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会......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


·在朋友圈里诅咒别人指出姓名的触犯法律吗
      犯法,受害人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


·公司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一、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新设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当事人之间有......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以后,很多人都会认为,尽管说在一定程度上暂时解决了租房群体的一些基本权益问题,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