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该怎样到房管局撤案

带领必要资料,到房管局提出撤案申请,然后房管局办理撤案手续。要撤销备案必须准备以下资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备案表原件;(2)房款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按揭需要出具首付款收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银行的按揭结清证明。(3)开发商和银行加盖鲜章同意你撤销备案的《商品房备案撤销申请表》此表的格式可向房管局索要。(4)购房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你与开发商签订的《换房协议》;(6)你撤销备案(为什么要退房或换房的原因)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关于立案标准
      关于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车祸猛于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损害的情况比较频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在车祸中造成人员死亡,涉事双方是可以自行私了的,而道......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劳动局会为公司做假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岗位上受伤的,应该属于工伤范畴,至于属于几级工伤,就得通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按照规定,各地区县的劳动局负责当地的工伤......


·一、租赁备案怎么还要网签租赁合同?
      一、租赁备案怎么还要网签租赁合同?租赁备案应当在网签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办理,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


·对于同居后生小孩算重婚吗?
      一、对于同居后生小孩算重婚吗?肯定是触犯了重婚罪重婚罪的处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拘役30天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30天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拘役30天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判决拘役一个月,暂缓执行,两个月是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


·包庇走私贩毒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包庇走私贩毒情节严重怎么处理?包庇走私贩毒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


·通常情况下在我国
      通常情况下在我国,110是不管这件事情的。因为这件事情并不属于公安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


·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
      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一、?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


·渎职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多少可以立案标准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


·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
      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可以的,未成年人有房产拥有权。依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