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辞职和辞退哪个好处多

辞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而员工申请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预备的条件包括了那些
      犯罪预备的条件包括了那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


·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时需要验资吗?
      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时需要验资吗?注册公司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对于......


·醉驾证据不足会怎么判决?
      醉驾证据不足会怎么判决?(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


·经济补偿金是一次性支付吗?
      经济补偿金是一次性支付吗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


·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
      当我们的行为有损于他人的权益时,就需要依法进行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他们必须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


·有子女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对于有子女的家庭来说,父母双方决定离婚的,最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完成,不要闹上法院,这样对子女影响是不利的。既然是双方自愿离婚,就得写一份离......


·一、女儿两岁三个月抚养权归谁?
      一、女儿两岁三个月抚养权归谁?女儿两岁三个月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结合许多因素来考虑的,就比如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


·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判刑: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在我国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
      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分子可能有机会被判处缓刑,在我国缓刑的认定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并且缓刑还有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对此,我国刑法有......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一、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2.急......


·2023年股份有限公司法对于股东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肯定会存在股东,那么,2018年股份有限公司法对于股东责任是怎样规定的,责任的规定,首先是依据有关法律,其次就是结合市场的不断变化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