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
  
  一、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要给赔偿金吗
  
  需要的,死亡赔偿金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3、《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废止)第三十七条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八)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四规定: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一)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死亡时起至退休的年数 退休收入×10 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三)安抚费。是指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失所给予的补偿。
  
  赔偿金的数额主要由死者的年龄确定。所以虽然赔偿金不等于死亡赔偿金,但死亡赔偿金的占比最大也最重要。家属索赔的时候要关注当地每年最新的赔偿标准,以确定赔偿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辞退员工的绩效奖金如何交税
      辞退员工的绩效奖金如何交税?1、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子可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买房子手续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子可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买房子手续复杂牵连很多,稍有不慎就可能有很多麻烦,这自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买......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交警的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交警的规定是什么幼儿园和小学是比较缺乏安全意识的团体,社会便给予更多的关注在这一方面,校车超员的问题越来越加以重视,普通车辆......


·一、交通事故身体损伤费用都包括什么?
      一、交通事故身体损伤费用都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股权转让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并且有三种税费,那么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申报......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三年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区别是什么?二者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犯罪动机。聚众斗殴罪中的杀人、伤害行为,虽然与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


·老人的遗嘱需要公证后才有效吗?
      老人的遗嘱需要公证后才有效吗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立下遗嘱,即为生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被继承人去世时......


·四川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当今时代,诈骗已经越来越猖狂了,诈骗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尤其是网络诈骗让很多人都防不胜防地掉入了诈骗的陷阱里去了,那么怎样的手段能称之为诈......


·离婚房产委托书过户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作为一个家庭的结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房屋作为夫妻合法财产,一般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或过户给一方进行处理。但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


·补签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法律中规定,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要是单位与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